虹口招标网

hongkou.bidizhaobiao.com

比地招标网旗下网站

免费热线:400-999-4928

海门路(公平路~周家嘴路)等道路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配套工程(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310109000240129156378-09064002 成交金额
招标单位 上海**********员会 招标联系人/电话
中标单位
上海*********公司
中标联系人/电话
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电话
  •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 ,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999-4928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 ,免费信息为7天前的招标信息,   后可查看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999-4928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海门路(公平路~周家嘴路)等道路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配套工程的合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门路(公平路~周家嘴路)等道路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配套工程

*、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市****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地址:飞虹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法定代表人:唐玉燕()

地址:*平路***弄*-*号*幢***室

联系方式:***-********

*、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海门路(公平路~周家嘴路)等道路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配套工程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施工范围:工程范围内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配套所需的道路修复、标线恢复、雨水连管整治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娜
执业证书信息:*级建造师:沪****************

*.合同金额(元):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海门路(公平路~周家嘴路)等道路架空线入
地和合杆整治配套工程的合同
合同统*编号:*******************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市****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乙方:****
法定代表人:唐玉燕(女)
地址:飞虹路***号,地址:*平路***弄*-*号*幢***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机构管理员,联系人:陈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海门路(公平路~周家嘴路)等道路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配套工程
*.工程地点:海门路(周家嘴路-公平路)、同心路(柳营路-中山北*路)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虹建委批[****]**号。
*.资金来源:区财政。
*.工程内容:工程范围:海门路(周家嘴路-公平路),道路长度约***米;同心路
(柳营路-中山北*路),道路长度约***米。主要建设内容:工程范围内架空线入
地及合杆整治配套所需的道路修复、标线恢复、雨水连管整治等。具体内容详见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承包范围:图纸所示范围及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览表》(附件*)。
*、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
期天数不*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
金额(大写):*********元整(人民币),¥:*******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类内容的文
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
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
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工程另行签订与
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签订。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市****区签订。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签署页: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节通用合同条款
*、*般约定
*.*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合同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
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
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
件。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
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
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
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
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
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
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
人。
*.*.*.*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
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
*.*.*工程和设备
*.*.*.*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
工程。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
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
*.*.*日期和期限
*.*.*.*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
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
的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
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
*.*.*.*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
限变更。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
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起计算。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
合同签订日前**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
计算,期限最后*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时。
*.*.*合同价格和费用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
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
*.*.*.*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
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
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
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笔款项,用
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
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
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种方式。
*.*.*.*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
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
*.*.*.*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
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
*.*.*其他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种以上语
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
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标准和规范
*.*.*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
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
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
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
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
序如下:
(*)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类内容的文件
,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
先解释顺序。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
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
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项〔因发
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图纸的错误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
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
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
所需的时间。
*.*.*图纸的修改和补充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
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
*.*.*承包人文件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
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
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
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
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方合同当事
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
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方承担。
*.*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方合同当事人的贿
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
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化石、文物
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
于国家所有。*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
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
(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交通运输
*.**.*出入现场的权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
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
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
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
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场外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
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
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
*.**.*场内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
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
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
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
道路和交通设施。
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
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
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
引起的赔偿。
*.**.*水路和航空运输
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
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
*.**知识产权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
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
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
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
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
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方。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
、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
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
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
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
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方。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
形之*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
(*)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发包人
*.*许可或批准
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
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
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
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
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天书面通
知承包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
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不属于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可以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
*.*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
,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发包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提供施工现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提供施工条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
关费用;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
*.*.*提供基础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
、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
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
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
*.*.*逾期提供的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天内,
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
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现场统*管理协议
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管理协议,明确各方
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
*.承包人
*.*承包人的*般义务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附件*: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生产能力 备注
附件*: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总部人员 *、总部人员 *、总部人员 *、总部人员 *、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
*、现场人员 *、现场人员 *、现场人员 *、现场人员 *、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总部人员 *、总部人员 *、总部人员 *、总部人员 *、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
*、现场人员 *、现场人员 *、现场人员 *、现场人员 *、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
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天内无条件支付。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附件*: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
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
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
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
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
仲裁。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附件**: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
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
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
做相应调整。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
额内代为支付。
*、代偿的安排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
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
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保证责任的解除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
保证责任解除。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
方保证责任解除。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
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免责条款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
相应的保证责任。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
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
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年月日
附件**:
**-*: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小计: 小计: 小计: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 ,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999-4928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 ,免费信息为7天前的招标信息,   后可查看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999-4928